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
武职改办〔2006〕18号
各区人事、建设局,各有关单位:
根据湖北省人事考试院《关于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》(鄂人考院函〔2006〕44号)以及人事部、建设部有关文件精神,经与市建委协商,现将我市参加2006年度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。
一、考试时间与科目
2006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4日、15日进行。具体安排为:
10月14日
上午9:00—11:30 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
下午14:00—17:00 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
10月15日
上午 9:00—11:3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(土建、安装)
下午14:00—18:00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
试题题型:“工程造价案例分析”科目为主观题,在答题纸上作答;其余科目的试题均为客观题,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。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(蓝)色钢笔或签字笔、2B铅笔、橡皮和计算器(无声、无编程功能)。
二、报考条件
参加全部科目考试和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报考条件仍按《关于转发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有关文件的通知》(武人〔1998〕52号)的规定执行。即:
(一)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1、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6年。
2、工程造价专业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4年;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5年。
3、获上述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硕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。
4、获上述专业博士学位后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。
(二)在《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》(人发〔1996〕77号)下发之日(1996年8月26日)前,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,可免试“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理论与相关法规”、“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”两个科目,只参加“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”、“工程造价案例分析”两个科目的考试:
1、1970年以前(含1970年,下同)工程或工程经济类本科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15年。
2、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专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0年。
3、1970年以前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专毕业,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满25年。
三、考试成绩管理
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,滚动周期为两年。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,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执业资格;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,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。
四、考试报名
报名程序:本人提出申请,经单位人事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对其申报条件进行初审。初审合格后,填写《资格考试报名表》(见本站"下载中心"栏目,可复印,也可在本站在线填写并打印,A4幅面,加盖单位印章),连同身份证、学历证件、专业技术资格证(原件并复印件)、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年限证明参加全市报名汇总,并现场填涂报名信息卡。
已参加过2005年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考试并有部分科目合格的老考生,只填报名表,写清自己的档案号。
各单位应将考全部科目和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分别统计报送。考全部科目的人员还应在“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”科目的土建工程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中选择其一。
2006年5月22日—31日(双休日除外),市人事考试中心在报名点(市人事局右侧)汇总集体报名,同时受理个人报名。
为方便考生个人和单位集中报名,同时确保考生照片在准考证和成绩单上的打印效果,2006年度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现场不进行数码照相。请考生报名时务必携带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(同底版),粘贴在报名表上相应位置。
根据省物价局、省财政厅鄂价费字〔2005〕266号文件规定,考试报名费每人每科60元。
10月9日至13日,市人事考试中心核发准考证。
考试大纲及考试指定用书可在报名汇总时联系购买。考前培训事宜请与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(电话85780793)或武汉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(电话82627973)联系。
五、本通知公示网址
武汉人事考试网 网址:WWW.whptc.org
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网址:WWW.whgczj.gov.cn
武汉人事人才网 网址:WWW.whrsj.gov.cn
武汉人才网职称专栏 网址:WWW.job98.com
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五日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