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据:
一、《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
二、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07号)
工作程序:
一、备案申请,提供下列资料:
(一)经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签字认可的一次性补充定额;
(二)补充定额编制底稿。
二、备案。
工作时限:当日完成。
责任部门:市造价管理站预算定额科
责任岗位:科长
联系电话:85723654
办事地点:汉口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6楼
|
|
||||||||||||||
|
|
|
| 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,未经授权禁止复制、转载或镜像 建议使用 IE5.0 或以上版本.分辨率 1024 X 768 电话:(86)027-85748931 85748923 网管信箱:zgwhjs@whjs.gov.cn 欢迎光临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,您是第 位访问者 鄂ICP备05012290号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