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《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
二、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07号)
工作程序:
一、编制申请。
二、提供有关缺项定额的设计图纸、材料消耗量等资料。
三、资料齐全,办理委托手续。
四、踏勘现场、收集资料,编制补充定额。
工作时限:15个工作日内完成。
责任部门:市造价管理站预算定额科
责任岗位:科长
联系电话:85723654
办事地点:汉口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6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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