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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
作者来源:武汉建设
日期: 2006-3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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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页数:[1] 

依据:
   一、《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》
   二、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》(建设部令第107号)
工作程序:
   一、调解申请
   (一)工程造价纠纷各方一并到场;
   (二)出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价执业资格证书。
   二、提供涉及纠纷事项的施工合同、补充协议、设计图纸、设计变更通知单等资料。
   三、填写《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记录表》中需调解的主要内容。
   四、依据有关工程造价计价政策进行解释、调解。
工作时限:情况清楚者当时答复;需到现场踏勘者3个工作日内答复。
责任部门:市造价管理站预算定额科
责任岗位:科长
联系电话:85723654
办事地点:汉口建设大道721号建管大楼6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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